2022国考证监会面试题库:法律岗模拟试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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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题:
论述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答题要点】
(1)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调整证券法律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根据证券制度的本质特征,结合证券市场的特殊规律性,经抽象而形成,并贯穿于证券法始终。
(2)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我国证券法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这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发行人发行证券时必须依法将与证券有关的一切真实情况向社会公布,以供投资者投资决策时参考。只有以公开为基础,才能实现公平和公正。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中,发行人、投资人、证券商和证券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其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只有实行公平原则,才能够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立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对一切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市场主体给予公正的待遇。
第三,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合法原则。证券法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这体现了在证券市场上的一切发行和交易活动都必须具有合法性。
第五,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证券法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禁止证券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之间业务混合,禁止银行、信托、保险等机构从事高风险的证券业务,以利于实现金融业管理的规范化,降低银行、信托和保险资金的风险。
第六,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国家审计机关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3)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基本精神的体现,广泛适用于证券发行、交易、管理以及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全过程,在证券法体系中处于最高效力地位。因此,各类证券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以上述基本原则为指引,规范证券发行、交易及管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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