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基础知识:负强化思想与惩罚教育
温州中公教育提醒您关注温州教师招聘阅读资料:【2022温州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基础知识:负强化思想与惩罚教育】负强化和惩罚是许多同学容易混淆的
负强化和惩罚是许多同学容易混淆的,而且关于惩罚的一些注意点也是许多同学容易忽略的。因此我们今天就这块的重点内容进行一个总结。
1.只有使惩罚具有负强化的意义,才能最大限度地凸显惩罚的教育价值
依照斯金纳的操作条件主义学习原理,负强化是消除伤害性或讨厌的刺激以增加合乎要求概率的过程。因此,负强化是加强某种适当行为的手段。例如,假若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表现好就减少其刑期,而减少刑期又达到了增强其继续表现好的动机或目的,这种减刑就属于负强化;惩罚是指为减少或消除某种不良行为再次出现的可能性,或防止在此行为发生后所跟随的不愉快事件,它往往作用于学生的不当行为发生之后,目的在于否定这一不当行为,制止他继续表现该类不当行为。
当然,惩罚与负强化之间也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假若学生因犯错而受到惩罚,事后不但不再犯错,而且在同样情境下学到以适当行为替代不当行为,则这种惩罚在性质上就有负强化的意义。例如,学生写错字后,老师罚学生重写,结果使学生不但不再将此字写错,而且将此字写得既正确又美观,这种“重写”(惩罚)在性质上就有负强化的意义。可见,惩罚只有符合负强化的意义才会产生最大的教育价值。
2.惩罚只限于知过能改的行为。
不是任何“过失”行为都要惩罚,惩罚只限于知过能改的行为,知“过”不能改的行为不能用惩罚,只能用其他方法教育。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若一个数学老师小张发现其班上有甲和乙两个学生的数学成绩都很差,但是,甲生之所以成绩差,是因为学习态度不端正,如上课不认真听讲、下课不认真预习和复习、回家不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等;而乙生之所以成绩差,是因为智商偏低,其实乙生本人在学习态度上还是颇端正的。若果真如此,则可以通过适当的惩罚来激励甲生端正学习态度,因为学习态度不端正属于一种知过能改的行为;但不宜运用惩罚的方式来激励乙生,否则,除了导致乙生精神压力过大或产生厌学等负面效果外,不会有任何积极作用。因为智商主要是受先天因素影响的,后天的努力对提高智商是有限的,因此,若想提高乙生的学习成绩,只有另觅他途,如通过赏识教育来激励乙生,往往收效颇佳。
3.多用剥夺式惩罚,少用乃至不用施予式惩罚。
剥夺式惩罚是指在孩子实施了某种不良行为后,教师或家长剥夺其喜爱的某种刺激,以减少受惩罚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例如,若孩子没有按时保质保量做完功课,家长就不让其上网玩自己喜爱的游戏,这就属于一种剥夺式惩罚。
施予式惩罚是指在孩子实施了某种不良行为后,教师或家长对其施加某些痛苦或厌恶的刺激,以减少受惩罚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例如,批评、警告、记过或开除等,过去常用的体罚孩子(俗称“硬暴力”)或挖苦孩子(俗称“软暴力”),也都属施予式惩罚。
剥夺式惩罚之所以优于施予式惩罚,是因为前者不但将主动权“交给”了孩子本人,而且通过“吊胃口”的方式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例如,孩子若想上网玩自己喜爱的游戏,就必须先完成预定的功课,并且,前者只是暂时剥夺孩子的某种需要(如想上网玩游戏的需要),对孩子的肉体与心灵都不会造成负面的伤害;后者若用得不妥,不但容易让孩子“伤筋动骨”,更易给孩子造成心灵上的创伤;同时,使用诸如“开除”之类的严厉的施予式惩罚措施,只是将犯错误的孩子从一个小群体中排除出去,这样做,有时不但不能促使其改正错误,反而可能会使其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甚至导致产生反社会行为,这就完全失去了惩罚本有的教育的意蕴。因此,老师或家长若用惩罚,一般宜多用剥夺式惩罚,少用乃至不用施予式惩罚。
以上便是关于负强化和惩罚相关内容的汇总,希望对各位考生的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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