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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下半年苍南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6-09-28 19:30:35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温州中公教育提醒您关注温州教师招聘考试信息:【2026下半年苍南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具体内容见下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苍南县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苍南县教育局负责本县“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报认定。

二、认定对象

户籍在苍南或居住地在苍南(须在苍南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向苍南县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

(五)符合认定条件的,服役地在苍南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通过国考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23日(逾期无法申报)。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附件1)。

网上申报时,“户籍地址”要求填写户口本首页的地址;“邮寄地址”要求填写快递送达地址。本次证书领取方式可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领取”。“邮寄送达”地址要精确到门牌号、联系电话认定期间勿要变动.

申请人网报上传照片要和现场确认时提供粘贴的照片保持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加入认定工作钉钉群“2026下半年苍南县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群”(必须申请人本人加入),钉钉群号:158090049147。现场确认及体检工作具体安排请留意钉钉群通知。搜索群号或扫下面二维码进群后,请及时修改昵称为“本人真实姓名+认定学科”(如:李萍萍+小学语文),咨询电话:0577-64702922。

(二)现场确认

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逾期不予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暂定:2026年11月4日至11月5日,分批进行,具体安排请留意钉钉群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苍南县教育局(一楼苍南县教育系统账务代理中心)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有居住证的申请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且办理中的也不予认可);

(3)学历证书原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在zscx.neea.edu.cn/html1/folder/2205/1792-1.htm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直接认定人员与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无需提交);

(6)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需提交证书原件(免试人员需提供);

(7)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3张。

在网报时,凡能够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验比对的申报对象,只需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校验比对不成功的申报对象,需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三)无犯罪记录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统一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经核查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

(四)网络公示及证书发放

1.公示

经评审通过网络公示一周后,认定人员可登录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12月中旬发放认定通过者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档案。

五、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手册

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初中、小学)

4.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初中、小学).doc
附件4: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doc

苍南县教育局

2026年9月20日

原标题: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苍南县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ncn.gov.cn/col/col1229416690/art/2026/art_e2269cec875f437193631d2c85438dc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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