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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温州教师资格考试:龙湾区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温州中公教育提醒您关注温州教师招聘考试信息:【2022温州教师资格考试:龙湾区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申报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龙湾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龙湾区教育局负责具有龙湾区(含经开区)户籍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人员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户籍、居住证均不在龙湾区(含经开区)范围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认定对象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

(四)2022届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直接咨询龙湾区教育局。

(六)服役地在龙湾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4日。为避免网络拥堵延误报名,请尽量在23日前完成网报。申报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情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

为方便申请人,也避免人员聚集,本次认定证书领取方式统一安排为邮寄送达。申请人在网报时的证书领取方式务请选择“邮寄送达”,并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和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收件人须填写本人姓名。未填写邮寄地址的申请人,将按通讯地址寄送证书。

(二)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的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予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现场确认将分批次进行,具体安排见6月27日手机短信通知或网报留言。

2.现场确认地点: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11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86354420。

3.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且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3)大学毕业证书原件(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档案还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区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线打印件;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证件照片(需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照,照相纸材质)2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姓名和申请种类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

上述的(3)(4)材料在网报时,已在网报系统中验核通过的,在现场确认时只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验核没通过的材料,需提供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三)审查、体检和公示

1.现场确认结束后,需对申报材料作再次复核审查。

2.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需参加指定医院的体检。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巳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3.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http://www.lwedu.cn/)。

(四)证书发放

认定通过者教师资格证书将于7月中下旬全部通过邮政EMS快递寄达方式发放。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关于龙湾区2022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doc

附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

原标题:关于龙湾区2022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fw.lwedu.cn/zzrs/p/12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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