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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泰顺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泰顺县教育局 2020-10-27 17:06:30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5号)和《温州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温师〔2020〕44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泰顺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泰顺县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二、申请对象

户籍在泰顺或居住地(须在泰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泰顺的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泰顺县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至30日(没有网报一律不能办理)。

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附件1),网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可查阅《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中的常见问题》(附件2)。

网报时,请仔细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要求填写户籍地址(与户口本首页地址栏一致)。本次证书领取方式请选择“邮寄送达”,邮寄地址、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快递送达,并由本人签收。

申请人网报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粘贴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0年11月5至6日。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1月6日17:00关停,故请申请人注意务必带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材料不全或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泰顺县教育局(泰顺县罗阳镇文星路51号),联系电话:。

3.现场确认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打印件,申请直接认定的对象不需提供;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特别提示:网上申报时认定信息系统将对学历、考试合格情况、普通话等级等信息进行核验比对,验证未通过的申请人,除携带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外,还须携带相应材料的复印件1份。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其他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尽量由本人前往办理。如申请人确实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交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应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事项,同时还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三)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体检、网上公示、证书发放安排

1.经现场确认的申请者,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的要求,由泰顺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请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关注泰顺政务信息公开网的通告。

2.经评审通过后,在泰顺政务信息公开网公示一周,申请人可登录泰顺政务信息公开网查询认定结果。

3.11月发放认定通过者教师资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及认定材料报送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泰顺县教育局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信息及申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附件:

1.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2.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中的常见问题

泰顺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27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泰顺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xxgk.ts.gov.cn/art/2020/10/27/art_1336513_59015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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