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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招聘72名医学类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公告

瑞安人才网 2015-02-26 09:38:53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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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力引进医学类优秀、紧缺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共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

招聘单位: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硕士、博士学历研究生;

(二)紧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1、“211工程”、“985工程”院校2015届全日制普通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温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0名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年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等要求,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

(四)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非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得报考;

(七)2015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研究生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2015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报名地点一览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3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材料: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因高考迁出生源地的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或大学英语等级证书)以及相关荣誉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本人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和如实填写的《2015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考核

面向研究生的岗位采用岗位见习、实践能力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和考察。

面向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和考察。

考试、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详见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瑞安人才网()、瑞安卫生信息网()。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

在规定时间前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瑞安人才网、瑞安卫生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原标题:关于2015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公告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卫生局

2015年2月17日

 

下载附件>>

 

相关招聘:

2015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10人公告(第二轮)

乐清市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医药卫生类毕业生递补人员拟聘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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