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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温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人才8人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6-08-05 16:51:17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温州中公教育提醒您关注温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6温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人才8人】具体内容见下文。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具备国(境)内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年龄要求1987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国内高校2026年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在2026年8月19日17时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在2026年11月30日24 时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未解约的定向培养生和委托培养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引进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引进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6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专业资格审查: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 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进行审查(见附件2)。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学校证明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引进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报名及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9时—2026年8月19日17时。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10日9时—2026年8月20日17时。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6年8月19日17时。

5.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下同),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引进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8月20日18时—2026年8月2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门共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8月21日17时前持本人身份证、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吉祥路108号705室;电话0577-58123500)申请免交报考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三)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引进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取消)引进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引进计划将在平阳人才网、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企事业单位招录((以下简称为“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引进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6年8月25日(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30分—6时)到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吉祥路108号705室;电话0577-58123500)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6年9月15日9时—2026年9月19日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科目:2026年9月19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二)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若某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均低于合格分的,则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笔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届时在相关网站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引进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引进岗位拟招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报名表(从网报平台中下载打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解约的定向培养生和委托培养生需提供与原培养单位的协议解除证明(协议需在2026年8月19日17时前解除)。

(三)资格复审时,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生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入围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引进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引进资格条件,取消引进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自愿放弃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资格复审名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发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在面试开始72小时前,入围面试人员书面申请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如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入围;其他出现的面试资格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三)面试对象名单、面试工作相关通知及面试结果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发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引进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引进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三)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递补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考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必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

(四)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十、其他说明

(一)后续有关此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将在相关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或原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的人员。

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19日17时。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如以原户籍地报名的,须在报名和资格复审时同时提供现户籍地和原户籍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报名时需另外联系引进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引进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引进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学位需相对应。

(六)此次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在平阳县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

(七)未解约的定向培养生和委托培养生、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

(八)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引进单位”名称有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九)此次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58123528  0577-58123530

网报平台报名咨询电话:0577-58123500

各引进单位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

附件:1.2026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2.专业目录.rar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

原标题:2026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252498/art/2026/art_bf95df8413d2422a9c14fe1a63a8ccc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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