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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温州国企招聘考试公告-温州市属国有企业选聘3人

温州国资委 2026-04-20 17:13:15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温州国企招聘考试信息:【2026温州国企招聘考试公告-温州市属国有企业选聘3人】具体内容见下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结构,根据《公司法》《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试行)》等法律制度,市国资委决定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与数量

选聘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不在任职企业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3名,专职在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9家市属国有企业履行外部董事职责,每1名专职外部董事同时担任3家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职务。

二、选聘对象及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遴选、择优选任”的方式,面向温州市本级国企比照正科级现职领导人员(含相当职务层次人员)进行选拔。

三、任职资格条件

担任市属国企专职外部董事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职业素养高。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能够忠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出资人权益,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三)专业能力强。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履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和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了解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备财会、法律、企业管理方面高级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四)任职经历要求。具有10年以上企业从业经历(曾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经历可视同)且在国企担任比照正科级岗位5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任职时间计算至2026年3月31日),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专业领域经验。特别优秀的,中层正职岗位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

(五)年龄要求。首次任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

(六)其他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与动议。市国资委党委根据市属国企董事会建设需要,研究确定选聘工作方案,明确选聘岗位、人数、条件及程序,并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的人员填写《市属国企专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至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企业初审与推荐: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审核通过后,提交所在党委集体研究,并出具推荐意见。

3.材料汇总与报送:各单位将经党委同意的《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4月30日(星期四)下班前统一汇总报送至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董事会工作处)。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8901188.

(三)资格审查。市国资委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或要求提供核验途径),研究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能力评价。市国资委组建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进行专业能力评价,重点考察战略思维与决策判断能力、公司治理与合规风控意识、财务管理与资本运作认知以及沟通协调与履职必备技能,具体评价方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五)确定初步人选并开展民主推荐。根据评价情况,由市国资委党委按岗位1:2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到所在单位开展民主推荐。

(六)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结合能力评价、民主推荐等情况,市国资委党委按岗位1:1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突出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从业情况。

(七)讨论决定与公示。市国资委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任人选。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任手续。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人选,由市国资委确定任职企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五、材料要求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本人签名、贴照片,推荐单位党委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审核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工作总结或主要业绩材料;

5.其他能够反映本人专业能力、工作业绩或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推荐单位党委(党组)须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廉洁情况、任职资格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专职外部董事每个聘期不超过3年,聘期届满需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6年。如存在《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退出情形的,应予以解聘退出。

(四)本工作方案由温州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1.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doc

2. 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推荐人选汇总表.et

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原标题:温州市国资委关于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zgzw.wenzhou.gov.cn/col/col1229208829/art/2026/art_c945b8dd4f2d4d23933c664254e78f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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