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温州教师招聘公告-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选聘高校毕业生19人(浙江师范大学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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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努力打造温州教育高地,打响“好学温州·优教强城”和“来温州·创未来”品牌,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全国及国(境)外优秀a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浙江师范大学专场)》(附件1)。
二、选聘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二)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
(三)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2024年、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实验班”本科毕业生(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湖州师范学院胡瑗班、台州学院卓越班、丽水学院行知班)。
3.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所在学校班级或专业前50%的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附件2)。
4.在校期间荣获国家级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均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的本科毕业生。
5.荣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6.高中阶段曾获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联赛(复赛)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3月2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2年3月21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要求。高中阶段曾获数学、物理、化学全国联赛(复赛)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曾获该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优秀教练员的,报考相应学科教师岗位,专业不限。
5.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7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温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选聘已签约对象。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9)存在教育系统从业禁止情形的。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重要程序节点安排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温州教育人才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以及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3月14日8:30至3月21日12:3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温州教育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报名表(附件4)、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其他材料说明)、师范生证明、综合考评排名证明、简历和视频(附件5)等报名所需材料。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查看简历、电话、现场或视频等方式和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并进行资格预审。为确保充分的沟通交流时间,建议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不可更改报考岗位。
(三)现场确认
时间:2026年3月21日(星期六)8:30~13: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本部)启明篮球场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空白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师范生证明、综合考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开考比例(即岗位计划数与现场确认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之比)一般为1:3.不足上述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具体开考岗位和取消的岗位数情况,将在温州教育人才网上公布。
(四)初试
时间:2026年3月21日(星期六)14:30前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本部)
初试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评估考生的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考核。根据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确定考核对象,若拟确定的考核对象同分,则一并列为考核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的,初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入围的考核对象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五)考核
时间: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
地点:浙江省瓯海中学(温州市瓯海区龙霞路117号)
考核方式为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和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等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公布,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递补。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考核成绩同分影响拟聘用对象确定的,则对考核成绩同分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且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六)择岗
报考岗位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即拟聘用单位,无需择岗。报考岗位属于多个用人单位的,由拟聘用对象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如考核成绩相同,按抽签结果决定择岗顺序。现场择岗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择岗的,视为放弃。因考生放弃择岗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从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签约次日24时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优秀考生调剂
在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用人单位尚有岗位空缺的(因岗位核减,或所有考核对象都低于合格分数线,或入围人员放弃等),对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经用人单位和考生双向选择,经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聘用。体检及后续环节不合格、不通过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十)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以及教育行业准入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行为的,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规定情形的,考察不予通过。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按规定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通过公示后要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未能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要求2027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聘用人员,未能按要求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温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人才奖励等待遇。
(二)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事项负责,对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四)温州教育人才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生对本公告规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六)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投诉电话:0577-88639160;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77-88286875.
(七)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浙江师范大学专场).xlsx
温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1日
原标题: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浙江师范大学专场)
文章来源:https://hrss.wenzhou.gov.cn/col/col1330496/art/2026/art_f6c6a84185c645c49c8910694c696bc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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