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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温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犯罪形态

温州中公教育 2022-06-06 14:13:50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温州中公教育提醒您关注温州事业单位阅读资料:【2022温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犯罪形态】犯罪形态是研究故意犯罪在什么时间停止的问题。一个行为只能有一种形态,形态是一个时间点而不是一个过程。

犯罪形态可以说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相对难点内容,难在案例情形变化多端,稍加变化答案便大相径庭,如何做对此类型的题目,大家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试试。

犯罪形态是研究故意犯罪在什么时间停止的问题。一个行为只能有一种形态,形态是一个时间点而不是一个过程。我们把形态分为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分别是犯罪既遂即行为人直接故意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并且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预备即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准备犯罪,尚未着手的时候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被动导致犯罪的停止;犯罪中止指犯罪的整个过程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犯罪未遂即行为人已经着手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没有完成。

不管是哪种形态,都是犯罪形态,都要接受刑罚处罚,只是由于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程度不同,处罚的力度也有所不同。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着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着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一空挡免除处罚,造成损害应当减轻处罚。

考试的时候主要有两种考查方式,一是用案例来让考生选形态,二是就处罚情节来考查,后者理解记忆即可,比较简单,在这里推荐一种做题方法:当选项里面出现犯罪形态问题的时候,首先通读一遍题干,然后问自己以下三个问题:1:这个犯罪有没有完成。如果完成犯罪则形态为犯罪既遂。如何判断有没有完成犯罪就看这个犯罪是不是齐备刑法分则里每个具体罪名所需要的全部构成要件。考试中一般常见的有:盗窃罪要达到被害人对自己的财物失去控制+控制说,抢劫罪要达到要么犯罪行为人取得财物,要么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故意杀人罪要达到被害人发生死亡的结果。2.如果没有完成犯罪问一下是什么原因导致没有完成。如果是能而不欲主动放弃犯罪则考虑犯罪中止,值得注意的是想要成立犯罪不仅需要主动放弃犯罪,还要有效防止既遂的结果发生。3.如果是欲而不能客观原因阻碍,被动导致犯罪没有完成,则问第三个问题,是准备阶段停止还是实行阶段停止;如果准备阶段停止则考虑的形态是犯罪预备,如果是试行阶段则考虑形态是犯罪未遂。

练习题测评

1.张三与李四多年的邻里矛盾,后来张三起了杀人的念头,于是在夜黑风高的夜晚,张三拎着刀去往李四家的路上,看到了一个警车路过,于是害怕被法律制裁,放弃犯罪,返回家中。则张三

A. 构成犯罪预备

B. 不构成犯罪

C. 构成犯罪中止

D. 对张三可以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

答案:C。解析:题干中张三为杀人去往李四家的路上已经对李四的生命产生危害,张三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只不过是处于犯罪准备阶段,当张三在路上看到过往的警车此时依然可以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但是他主动放弃,所以张三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所以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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