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温州国企招聘考试:平阳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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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国资监管制度的通知》(平政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高级管理人员1名,岗位为总经理。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基本条件及要求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5.招聘职位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职称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6.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要求,详见《2021年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学历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非工作日除外)
报名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吉祥路60号(老政府大院公共财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林先生 0577-63631379
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学历证明(学信网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需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等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政审中的资格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由招聘公司报上级部门研究后,决定核减招聘计划或放宽岗位报名条件。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要求如下: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的,由本公司报上级部门研究,若决定正常举行的,则入围者面试成绩必须高于80分。
2、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少数民族优先,民族情况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的,工作经历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所述都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4、面试成绩在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
(五)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平阳县属国有企业招聘人员审核表》,报县国资办核准。企业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列入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序列管理。
(二)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核、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范围为所报岗位相应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招聘职位涉及职称要求的,提供的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颁发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8.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通告、公示等均在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
2.《2021年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学历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原标题:关于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名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yxrc.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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