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_温州市永嘉县
各位笔试入围的考生:
根据2021年永嘉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资格复审和技能测评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根据2021年永嘉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公告规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技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2021年永嘉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和技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
二、时间地点
1.笔试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报考永嘉县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于2021年3月8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永嘉县会议中心4楼(永嘉县北城街道县前路94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大院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报考永嘉县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于2021年3月1日(周一)上午9:00-11:30在永嘉县人武部三楼政治工作科(永嘉县北城街道环城西路793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详见《2021年永嘉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安排表》(附件2)。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浙江“健康码”进场,现场填报健康状况承诺书,携带《2021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附件3)、单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所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2.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资格复审合格单》。
3.具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本人签署《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4)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按规定提供委托人的相应材料、健康码彩色打印纸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须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手印。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放弃资格复审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5.考生如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联系招录机关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5)并确认。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6.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按浙江省公务员局2月8日发布的《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附件6)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
2.考生应根据防疫要求和自身情况提前安排来温返温时间。资格复审、技能测评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资格复审、技能测评时按照考务或裁判人员现场指令摘下口罩外,其余时间均需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防疫和考务管理,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3.资格复审和测评过程中,如出现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受控转移至指定地点,视测查情况,采取“特殊场次测评”或“转送至定点医院排查”等处置措施。
四、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3月13日(周六)-14日(周日)举行。3月11日起,考生在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或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系统网站(gwy.zjks.com)自行查阅并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的请及时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对资格条件、技能测评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单位机关联系。
2.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规定或因天气等原因的,导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变更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系统网站。
附件:
1.2021年永嘉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和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2.2021年永嘉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安排表
3. 2021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
6. 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
永嘉县公务员局
2021年2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永嘉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和技能测评等有关事项通知
文章来源:http://gwy.zjks.com/zjgwy/website/query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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