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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温州事业单位招聘: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公告

温州人力社保局 2020-10-16 14:16:27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始建于1954年,是隶属温州市科技局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人员8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8人(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31人)。下设三大创新中心、三大服务中心,拥有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8个。主要承担新材料、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数字经济、工业设计、环境工程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检验检测、司法鉴定、人才培养、工业经济研究和创新创业投融资等服务工作。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3名专业人才,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岗位序号 选聘岗位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1 科研1 1 控制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科研2 2 环境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环境监测、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或技能、身体条件。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国内高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温州人才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科技局()和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选聘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选聘岗位+姓名”),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未按要求投递报名材料则报名无效。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至2020年10月16日。

2.材料投递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17:00。

3.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三)资格初审及反馈。

研究院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11月3日16:00前完成所有资格初审工作。若符合条件,将通过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参加面试,请确保邮箱和手机号填报无误。

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一般为3:1。不足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程度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考核测评小组设评委5名,考核成绩取5名评委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市科技局()和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负。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录用的书面意见。

(七)考察。

研究院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科技局()和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十)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研究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用人单位商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研究院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关证件文书为准。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七)市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八)联系电话: (纪检),(人力资源部)。

附件: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选聘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10月 16日

原标题: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wenzhou.gov.cn/art/2020/10/16/art_1330496_58917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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