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事业单位招聘: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146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2、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其中新聘用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21日。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相结合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
3、备注为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考生原则上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下列二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毕业后高校未开具过报到(派遣)证、且考生未签过就业协议、且考生未参加过企业(单位)社保的);(2)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4、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报名的同时(2020年8月24日17时前)联系报考单位将同意报考的证明传真或邮件至报考单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2日8时— 8月2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25日8时— 8月28日17时。
查询、再次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9日8时— 8月29日17时
报名网址: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8月31日8时— 9月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0年9月8日8时—9月12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可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的,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9月5日9时至15时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和乐清人才官方网()上公布。
四、考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考生需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可。
9月12日上午 9:00~10:30 《综合素质测试》
满分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2、面试:岗位特殊需要进行面试的(具体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遇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确定
(1)没有面试要求的,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有面试要求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招考岗位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科目采用网络评卷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五、资格复审确认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没有面试要求的岗位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岗位有优先条件要求的;(2)退役军人优先;(3)学历高者优先;(4)应届生优先,以上四项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
需面试的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遇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复审)。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遇总成绩、面试成绩均为同分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岗位有优先条件要求的;(2)退役军人优先;(3)学历高者优先;(4)应届生优先,以上四项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乐清市生源须提供本市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考生还需提供应届毕业生相关材料。
3、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和乐清人才官方网()上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审核、体检
1、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和乐清人才官方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入围名单公布之日起,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和乐清人才官方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岗位招聘多个名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聘用岗位。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和乐清人才官方网()上。
2、乐清市生源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考生,经审核、体检通过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需在公示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落户到乐清市。
3、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4、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8、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它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市人力社保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9、涉及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
(事业) (国企)
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1、2020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0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中 共 乐 清 市 委 组 织 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原标题:2020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0/8/14/art_1322035_54470619.html
-
微信公众号:温州中公教育
(ID:wenzhouoffcn)
专注温州公职类考试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