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温州事业单位考试:洞头区事业单位招聘3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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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洞政发〔2009〕33号)精神,经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洞头区25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 199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 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 198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18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3.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5月12日。
4.洞头区生源、父母一方(夫妻一方)为洞头区户籍或在洞头工作(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一年以上)的考生可报考面向洞头的岗位。
5.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统一组织现场报名,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洞头区生源、父母一方(夫妻一方)为洞头区户籍或在洞头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父母一方(夫妻一方)户口簿,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面向“退役士兵”岗位(岗位代码:0201、1601)对象为在洞头区应征入伍的洞头籍退役士兵。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退伍证、户口簿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役2年以上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骨干排官兵可参照报考。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在洞头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参加报考。
洞头区在职公务员、全额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6.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共计100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免除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5月22日9时—5月26日9时。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登陆洞头区政府网 “招聘考录”专栏(),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区传媒中心招聘岗位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岗位:
1. 区人民武装部(岗位代码:0201)考试采用笔试加技能考试的方式,按百分制计分。
①笔试时间和科目:
5月26日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②技能考试内容:步枪精度射击、三公里跑、四会教学
技能考试成绩=步枪精度射击×30%+三公里跑×30%+四会教学×40%。
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区传媒中心招聘岗位:
1.区传媒中心(岗位代码:1801、1802、1803)考试采用专业测试(新闻写作、技能操作)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分。
①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1801):
专业测试成绩=新闻写作×20%+技能操作×60% 。
②记者岗位(岗位代码1802)和后期制作、技术管理与新媒体岗位(岗位代码1803):
专业测试成绩=新闻写作×30%+技能操作×50%。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专业面试对象。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1.笔试
①考试时间和科目:
5月26日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5月26日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②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③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1. 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7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选择。
2.区传媒中心招聘岗位:
①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1801):
总成绩=新闻写作×20%+技能操作×60%+专业面试×20%
②记者岗位(岗位代码1802)和后期制作、技术管理与新媒体岗位(岗位代码1803):
总成绩=新闻写作×30%+技能操作×50%+专业面试×2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则另行加试选择。
3.其他岗位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选择。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2018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8月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或所提供的毕业证书信息与报考职位不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九、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18年4月26日起至5月7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5月3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5月7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要求。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视为与大学专科同等。该类人员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职位。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8.区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由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洞头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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