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事业单位

首页 > 事业单位 > 考试题库 >

温州事业单位考试基本素质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17.2.8)

2017-02-08 16:59:34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温州事业单位交流群: 141031544(点击加群)

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温州分部咨询:2850636395(点我咨询)

温州事业单位考试网-温州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备考资料

2017温州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1.我国宪法规定:“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关于执法为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理性执法,文明执法,冷静处置各种复杂问题

B.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减轻当事人负担

C.要求围绕“个人权利至上”的理念,引导公民从容自如,有尊严的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D.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贯彻

2.根据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

A.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B.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D.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3.张某购买王某一辆二手轿车,并签订买卖合同,已经支付一半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王某反悔,要求解除合同,张某不同意,起诉要求王某继续履行合同,转移车辆所有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尚未生效,王某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王某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王某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王某赔偿张某的损失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中公解析:我国宪法原则中的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部分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个人利益至上等,都给反腐败斗争带来了严重挑战。故本题答案选C。

2.【答案】D。中公解析: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故本题答案选D。

3.【答案】C。中公解析:法律对解除合同有严格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达成合意,约定解除合同。法律还规定了法定解除:(1)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2) 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3) 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是可以解除合同。(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故本题答案选C。

 

 

 

扫一扫,随时获取温州事业单位、温州国考、温州省考最新信息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2021浙江公职类考试公告查询
2021浙江公务员考试新资讯
2021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地区银行招聘信息汇总
浙江教师招聘_资格证考试信息
中公题库APP
最近浙江国企招聘信息
最近浙江辅警考试信息
扫码咨询客服
扫码咨询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