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事业单位招聘:关于做好201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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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及时补充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7号)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15〕13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0月起启动全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需新增正式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
二、申报内容
招聘单位名称、经费形式、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招聘数量。各招聘单位按市编委办核准的增人计划数申报招聘数。
(二)招聘岗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坚持因事设岗、考用一致原则,确定招聘岗位,明确岗位类别。不得设置与本单位工作职能无关的岗位,坚决杜绝“因人设岗”、“量身定制”等现象的发生。
(三)条件设置。
1.户籍条件:兼顾广招人才和本地就业的原则。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须面向全省或全国。
2.年龄条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的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学历条件:分为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三个学历层次。
4.专业条件:招聘单位须多渠道了解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规范名称,避免因理解和解释的不同产生歧义。
5.其他条件: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的要求应与岗位类别、等级挂钩。不得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件。
6.鼓励需要基层工作经验且无专业要求的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
四、申报流程
请各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并督促下属计划招聘的事业单位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将审核同意的《201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申报表》(附件)和经市编委办审批的《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核准单》一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报送地址:瑞安市商城大厦四楼27室,联系人:尤奇雍,联系电话: 。
附件:201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申报表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
201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申报表 | |||||||||
主管部门(单位)盖章: | 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盖章: | |||||||
用人单位名称 |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 名称 |
招聘岗位 数量 |
招聘岗位 类别 |
户籍条件 | 年龄条件 | 学历条件 | 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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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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