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事业单位招聘[瑞安]:2014年瑞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瑞安市第七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4年瑞安市第七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对象为:参加瑞安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22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瑞安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2014年8月22日前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及成人高等教育等脱产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六)在2014年8月22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
(八)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8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
(九)截至2014年8月22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址:温州人事考试网()。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8月20日0时-2014年8月22日24时。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的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8月25日0时-2014年8月27日24时。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8月28日0时-2014年8月29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温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17时。
4、现场缴费确认
现场缴费地点:2014年9月1日在瑞安人才网()公布。
现场缴费时间:2014年9月6日-2014年9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自行打印的报名表(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在规定的时间到瑞安人才网()公布的地点进行现场缴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科考试费40元,两科合计80元(请自备零钱)。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于2014年9月10日在瑞安人才网()予以公布。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改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设在瑞安市商城大厦四楼16号办公室。
6、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4年9月24日9时-2014年9月2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温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日期定于2014年9月27日一天,具体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否则不能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遗失的,请及时自行打印。
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基本素质测验》×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考试总成绩无效。
本次考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基本素质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遇两门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最低分数线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满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瑞安人才网()发布。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
报考面向瑞安市“大学生村官”岗位的,须提供经镇(街道)党(工)委、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2014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二学历证明。
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体检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体检资格。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瑞安人才网()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共同招聘的岗位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单位。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职级设置情况而定。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招聘咨询电话:。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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